科技降地“魔” 制度是“紧箍”

发布时间:2024-05-29     作者: 浮箱、浮台、浮筒

  由于我国地膜覆盖技术应用的广泛性和模式的多样性,地膜残留污染防控面临着巨大挑战。仅依靠单一技术并不能很好地处理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集成现存技术构建地膜污染综合防控体系,有实际效果的减少残膜污染、节约世界资源,实现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

  地膜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资料之一,上世纪70年代,地膜覆盖技术从日本引进我国,为我国农业带来了一场“白色革命”,极大提高了部分农作物的产量和效益。

  但是,“普通PE 地膜以聚乙烯为原料,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农业农村部农膜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严昌荣告诉《中国科学报》。

  日前,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国工程院、科技部召开了全国残膜污染治理综合技术现场会。从目前实践情况去看,“需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集成现存技术构建地膜污染综合防控体系。”严昌荣说。

  据统计,2017年甘肃省地膜覆盖面积已达2933万亩,地膜使用量17万吨。作为地膜使用大省,甘肃省近年来开始花大力气治理废旧农膜,试图趟出一条治理新路,包括成立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家组,示范推广“一膜多年用”等新技术。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目前我国在治理地膜污染上已有相对成熟的技术,比如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一膜多年用技术、机械化地膜回收技术等。

  以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为例。在严昌荣看来,生物降解地膜替代PE地膜是新型环境友好型地膜替代技术的主体。

  生物降解地膜是指在自然环境中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引起降解的一类塑料薄膜。它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有天然生物质和石油基两类,天然生物质包括对淀粉、纤维素、甲壳素等原料进行改性、再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

  全国各地开展的相关研究显示,生物降解地膜具有与普通PE地膜相似的增温保墒、抑制杂草等功能,并能完全解决地膜用后的残留问题。

  也有研究显示,生物降解地膜在功能方面与普通PE 地膜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严昌荣告诉记者。

  严昌荣表示,由于生物降解地膜材料和生产的基本工艺等方面的特性,大规模应用前仍要解决操作性、功能性、可控性、经济性等问题。他强调,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普通PE地膜是地膜覆盖技术应用的必由之路,应用前景良好。

  在世界范围内,欧洲和日本是生物降解材料、技术和地膜研发和应用最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目前日本和欧洲生物降解地膜在地膜市场的份额一直上升,已达到了10%左右,局部区域的应用比例更高。

  事实上,由于我国地膜覆盖技术应用的广泛性和模式的多样性,地膜残留污染防控面临着巨大挑战。

  “仅依靠单一技术并不能很好地处理问题。”严昌荣介绍,需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集成现存技术构建地膜污染综合防控体系,有实际效果的减少残膜污染、节约世界资源,实现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

  严昌荣认为,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和机械化地膜回收将是地膜残留污染防控的关键措施。

  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方面,适合不一样的区域和特定作物的低成本生物降解地膜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满足农艺要求的同时,应对生物降解地膜特性进行改进,使之与农艺措施有机匹配和结合。

  而在地膜机械化回收方面,要重视构建残膜回收机械化“立体”作业技术体系,发展和丰富残膜回收机具的种类和功能,满足种植模式和收膜时间多样性的要求。

  “超薄、劣质地膜的大量使用是造成残留污染的最终的原因。”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副站长李崇霄告诉《中国科学报》,试验根据结果得出,地膜回收率与地膜厚度及力学性能的提升呈显著正相关。

  今年5月1日,新国标《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正式实施,将地膜最低厚度从0.008mm提高到0.010mm。同时,按地膜厚度范围,配套修改了力学性能指标,防止企业为提高厚度而加入过多的再生料,降低产品质量和可回收性。

  事实上,解决农膜污染问题,离不开农膜利益链企业的责任与承担。而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成为讨论的焦点。

  2017年,原农业部将农膜回收作为农业绿色发展的五大行动之一,并提出要进行“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试点地区为甘肃广河县、合水县、临泽县和新疆新源县等。

  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研究室副主任金书秦看来,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较大推广价值。

  实际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已成为当前国内外缓解废弃物污染、实现废弃物高效回收利用的重要环保政策。早在2008年,我国以法律形式首次将该制度引入环境立法框架;2016年开始在部分电器及电子科技类产品领域探索。

  金书秦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超越了废弃物的源头治理模式和末端治理模式,体现了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系统化解决废弃物增长和处理困境的思考,适合使用的范围广泛。

  从在农膜领域的应用来看,金书秦建议,应加快总结和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经验,并从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

  首先,压实生产者的环境责任。他表示,由于我国不一样的地区的废旧农膜加工市场发展差异较大,建议将承担污染治理的经济责任作为其第一延伸责任,将回收再加工的行为责任作为第二延伸责任。

  其次,因地制宜探索延伸责任实现形式。建议各地以构建市场化残膜回收再加工体系为目标,从生产、使用、回收、加工等循环利用链中的薄弱环节入手,通过政策扶持补齐短板,既允许生产者通过付费找第三方回收的方式承担其延伸责任,也可以通过自建回收再利用体系承担其责任。

  金书秦指出,从管理方面来说,我国一直强调农膜覆盖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太重视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体系构建,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监督和约束。

  无疑,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个好制度,但“发挥好该制度的作用需要统筹协调好生产者与农户、政府及回收加工公司的关系,构建长期的分工与合作机制”。金书秦说。

  《中国科学报》从日前召开的“农膜回收再生政策与市场论坛”上获悉,《农膜管理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其中地膜生产责任延伸制度成为讨论焦点之一。